客户评价
展厅设计本质上来说是对展示空间的艺术性、功能性、创意性设计,得以同时满足展方和观众的需要。展示空间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静态空间,一类是动态空间。专业展厅设计中的动态空间与静态空间是以人的心理感受来划分的。静态空间形式稳定,常采用对称式的陈列方式和垂直水平界面处理空间。动态空间是利用设计元素,如倾斜或渐变的形态和陈列方式产生成视觉或听觉上的动态效果。
一、静态空间
静态空间在形式上表现得相对稳定、安静、常采用对称式的陈列和垂直、水平界面的空间处理。封闭、构成较单一的空间也给人静态感受,受众的视觉多被引导并停留在一个方位或一个点上,空间较为清晰、明确。陈列空间中水平线的大量应用使空间充满了静怡之美,可以很好呼应所展示的产品主题。
静态空间有以下特征:专业展厅设计的限制性较强,空间趋向于封闭性和私密性。多为四面对称或左右空间,其展品的陈列状态也趋于这种风格,以达到一种静态的平衡。空间及陈列设计的比例和尺度协调,形成整体的和谐美。色彩的应用淡雅精致,光线柔和,装饰简洁。实现的转换过渡平和,通过强制性的引导实现。
二、动态空间
动态空间也被称为流动空间,具有空间的开放性和视觉的导向性,界面组织具有连续性和节奏性,其构成组合形式变化多样,能诱导人的视线从一点转向另一点。引导受众从“动”的角度观看展品,将人们带到一个时空结合的“第四空间”。动态空间连续贯通之处,正是引导视觉流通之时,空间的运动感既在于塑造空间和展品形象运动性上,更在于组织空间和陈列形式的节律性上。
动态空间的特征在于:可以有序地组织和引导参观动线,方向性明确。空间在水平方向穿插交错,结构组织灵活,人的活动线路为多向而不是单一路线。展览设计公司通过下面的陈列手法亦可以创造动态空间。专业展厅设计在陈列形式上采用强烈对比的形态和具有动感特性的线型,光怪陆离的光影效果或轻快动感的背景音乐。利用地面的高低错落、艺术装置、道具等使人的参观活动时动事静,或驻足观看,或快速穿行。